纪检组长"狸猫换太子"
@@ 一枚钻戒套住法庭庭长
1999年2月,香港辉景集团有限公司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海南珠江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价值7000多万元的债权,包括查封珠江公司对东湖大酒店的经营管理权.此前香港辉景集团有限公司诉海南珠江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纠纷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生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东湖大酒店不予查封,仅将珠江公司价值3000多万元的"百万庄"别墅等物业执行给辉景公司.辉景公司申请查封东湖大酒店,但时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的马升迟迟不予批准执行.辉景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庞前进认为,马升在缺乏理由的情况下不批准查封是等着要当事人"表示意思".于是庞前进对辉景公司董事长刘辉说,马升要20万元才同意批准查封.
狸猫换太子、纪检组长
I207.41;I1;F239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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