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530.2020.11.015
入职满一年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2017年6月1日,王某入职某物业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双方订立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王某的月工资为5000元.劳动合同到期时,王某选择不与物业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离职结算时,王某提出工作期间未休带薪年休假,故要求支付相应的补偿.物业公司同意向王某支付相应的补偿,但只同意向王某支付入职满一年后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王某则认为,其入职物业公司之前,累计工作年限已达10年以上,每年应享有10天带薪年休假,入职当年就应享有相应的年休假.
2020-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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