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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能否领取工资

引用
小朴咨询:我于去年职校毕业后,与现在的这家机械加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因为我在校时曾担任团干部,上级团组织找到我现在就职的企业,经协商,企业同意我去参加为期3天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但到月底发工资时,我却发现自己被扣了3天的工资,便找企业的领导询问.企业领导的答复是,我参加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虽然企业已经同意,但这些活动与企业的生产无关,不属于正常劳动,更没有为企业创造效益,所以要扣除相应的工资.

活动期间、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机械加工企业、团组织、工资、五四青年节、企业领导、劳动合同、创造效益、团干部、咨询、协商、校时、生产、签订、就职、答复、毕业

G64;TP3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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