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7296.2019.11.016
高质量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简称”土十条”)确定台州市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三年多来,在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台州市按照国家”土十条”和先行区建设指导意见要求, 坚持目标导向、 综合施策,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分类管控和治理修复,”防控治” 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勇当土壤污染防治的排头兵.2018年, 台州市没有发生因土壤污染引发的食用农产品超标事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7月5日至6日,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经验交流及现场推进会在台州召开, 国家有关部委和31个省市区的170位代表出席会议.
2019-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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