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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7296.2016.06.021

广东出台农村留用地管理开发四条政策

引用
最近,广东省为深入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全省留用地管理开发政策,提出留用地管理开发四条政策:(1)规范留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留用地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留用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00号)实施,并通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

广东省、台农、村留用地、管理开发、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地使用权流转、用地管理、农村、制度改革、开发政策、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服务平台、转让、收益、交易、建设、规范

TU9;D92

2016-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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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296

33-1312/D

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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