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7296.2013.09.013
区域土地产出评价比较研究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媒体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整理,简单笼统地用一个区域的行政区面积计算出单位面积产出率,进行省市区间土地产出率排位,以评价一个区域的土地产出水平.对此,笔者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我们通过相关资料研究表明,简单地用行政区面积计算出来的区域单位面积产出率,不能真实反映一个区域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情况和水平.比较评价一个区域的单位面积产出,应根据区域之间的地形、地貌、地质等自然资源的客观可比性,扣除区域面积中对GDP贡献很小的水域、沙漠及高山山地等一些未利用土地面积后,在基本相同条件下,以有效土地面积计量其单位面积上的产出率,这样才能比较客观科学地评价一个区域的有效土地实际产出水平和土地实际开发利用状况,引领一个区域的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转变发展方式,走创新驱动、科学发展之路.因此,我们认为,采用有效土地产出率这一评价指标来研究评价区域单位面积的产出状况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区域、土地产出率、产出评价、单位面积、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土地面积计量、面积计算、产出水平、行政区、科学合理、自然资源、资料整理、资料研究、状况、转变发展、评价指标、利用情况、科学发展、开发利用、创新驱动
F32;F30
2013-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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