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j.issn.2095-1485.2015.07.024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关于汉字数字用法的规定
(1)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句,应使用汉字。例如:二倍体、一氧化碳、十一五规划、十二指肠等。(2)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应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加标点,如七八个人、五十二三岁、两三家医院等。(3)非公历的历史纪年用汉字。例如: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八月十五中秋节等。(4)部队医院编号有“第”字者,其编号用汉字。例如:解放军第三0二医院。(5)不定数词一律用汉字。例如:任何一个病人,这是一种免疫反应,无一例死亡。
医学会、汉字、部队医院、数字、十一五规划、一氧化碳、修辞色彩、十二指肠、免疫反应、连用、中秋节、缩略语、数词一、解放军、惯用语、二倍体、咸丰、死亡、历史、构成
H35;H32
2015-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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