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2095-1485.2006.09.020
德育中的"以理服人"和"以情感人"之辩
"以理服人"和"以情感人"是我国高校德育的两条指导原则.对这两条原则理解的正确与否关系着德育的实效.本文从尊重大学生主体性的角度出发,对这两条原则进行了新的阐释.指出,虽然两条原则指导的是教师的工作,但落脚点在学生.德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道德认知的自我成长和道德情感的形成.
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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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1(高等教育)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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