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13.01.038
迈向“实践——理论”的研究范式——对乡村司法理论的回顾与反思
乡村司法的研究主要表现为“问题——策略”、“国家——社会”和“理论——实践”三种模式.由于“问题——策略”模式与“理论——实践”模式有着很大的亲和性,即均缺乏对中国社会实际的关怀,因此整个乡村司法的研究实际表现为“国家——社会”与“理论——实践”之间的二元对立.为了克服当前乡村司法研究中游走于理论和实践两个极端的现状,有必要迈向一种“实践——理论”的模式.
乡村司法、人民法庭、二元对立
D912.299(法学各部门)
2013-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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