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12.04.011
论西南省域地震应急联动协同的制度设计
制度设计是省域地震应急联动协同的前提,应当遵循分期、分级、分类和分层的原则进行,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区域联动制度和部门联动制度.前者以行政区划为主体构成要素,以现行的行政层级设置为建构框架,其目的是实现相同行政级别的一级政府间的协同合作;后者则是相同行政级别地震部门之间的联动,包括同一行政区划内的地震部门和跨行政区划的地震部门;依据应急分期不同,这些部门联动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
地震应急、联动协同、制度设计
D625(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中国地震局《西南省域地震应急对策新模式与关键技术研究》201108013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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