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县人事管理自治存在的问题分析——以峨山彝族自治县为例
人事管理自治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运行实现之本.本文以峨山彝族自治县为例分析了人事管理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少数民族干部比例整体偏低、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编制限制难以补充高素质人才;对<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相关条款的片面理解导致"当家作主"的悖论;对自治县人大选举任命干部、"党管干部"和自治权三者关系的认识不清晰,产生对"党管干部"原则的消极理解.针对上述问题,文章从民族区域自治的法理角度展开了深入论证与思考.
人事管理自治、自治权、当家作主、党管干部、峨山彝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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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0.3(国家行政管理)
2011-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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