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681.2000.05.006
关于"议行合一"几个问题的辨析
"议行合一"不能理解为代议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机构、人员、职权的"三合一","议行合一"的基本精神是在承认国家机构间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强调把一切国家权力集中于代议机关之手,"议行合一"的基本含义在于强调代议机关和行政机关权力关系的同一与权力作用的单向性及代议机关地位的最高性;"议行合一"与民主集中制不是对立的,"议行合一"是民主集中制在国家政权组织上的表现和运用;"议行合一"是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的.
"议行合一"、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辨析
D92;K25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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