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604-B.2006.04.006
政府辅助幼儿教育责无旁贷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有些地方出现了政府从幼儿教育中撤资或减少对幼儿教育的投资,或出租、变卖优质公立幼儿园的现象,理由是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应该社会化.但这是否意味着地方政府应该减少对幼儿教育的投资呢?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幼儿教育的属性,提出幼儿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只有采用市场和政府结合的供给方式才是最有效的,由此可以说政府辅助幼儿教育责无旁贷.
幼儿教育投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
F27;F12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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