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4.06.011
大学中法学教育的 规定性及其目的
诸多学者对当下大学中的法学教育脱离实践之现象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大学中的法学教育应该进行实践化的转向这一观点.该观点与大学中法学教育的效果和社会需要不相适应有紧密关系,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本文认为,大学中的法学教育不应完全以经验为导向,更应重视法律精神、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法律基本理论的传授.
法学教育、经验导向、法律思维、法律善治
G642(高等教育)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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