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4.01.002
论中央部委间关系的协调
中央部委作为国务院的职能部门,难以凭一己之力单独执行政策,必须有其他部委、地方政府及地方各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来实现行政目标.在法律有冲突、职能存交叉、部门本位主义、缺乏宏观引导的境况下,多个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间常有矛盾,政策执行过程也时有冲突.因此,协调中央部委间关系的路径在于:优化法治环境,法律主动介入协调;优化组织结构,明确部委职能;平等信任兼容,建立常设协调机构;多方协同联合,成立独立机关或合理授权;规范政策制定和执行程序,促成部委间关系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国家部委、政策冲突、独立机关、组织再造、整体政府
D630.1(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主执政的实现路径与运行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10BZZ006
2014-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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