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8.08.024
中国劳动监察的困境与挑战——以劳动行政部门的屡屡败诉为例
最近,有些地方的审判部门出现了较多以劳动监察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且劳动部门败诉比例比较高.劳动监察是国家行政部门保障劳动法执行的行政手段,而目前劳动监察部门是该管的没有管好,又介入了劳动关系当事人,本应通过调解或者仲裁途径解决的劳动争议.现行法律上设置的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处理劳动争议以及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本身存在的缺陷、途径不畅是劳动部门败诉的深层次的因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但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仍然沿用设置两种途径的模式解决劳动争议,中国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能将面临更多的败诉和困境.
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争议
D922.52(中国法律)
200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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