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0078.2004.03.018

论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

引用
合同定性的不同,直接决定其适用规则与救济渠道的差异.我国现行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总体而言,偏于抽象,操作性不强.西方国家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标准多元且具有成文化趋势.借鉴西方经验,我国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应以合同是否具有公法性质为判断中心,以公权力因素与公益因素作为主要判断基准,建立多元的具有操作性的规则体系.

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公权力、公共利益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21-12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法学研究

1005-0078

11-3110/D

2004,(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