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22.2008.10.005
试论"人肉搜索"纠纷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 在网上发布信息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名誉权时,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在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情况下要承担法律责任并没有疑问;只是其往往分散在不同的地域甚至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追究其法律责任比较困难,并且在没有采取网络实名制的情况下往往很难找到侵害人.此时网络服务提供者要不要承担侵权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民事责任就成了问题.
搜索、纠纷、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法律责任、信息侵犯、网上发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隐私权、实名制、侵害人、名誉权、发布者、传播者、追究、问题、困难、国家、地域
DF4;D92
2008-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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