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1122.2007.08.004

信息安全产品等级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关系

引用
信息系统的等级是从管理的角度,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和遭到破坏后的危害程度,将信息系统分为五个安全等级.信息安全产品的等级是从信息安全技术的角度,在安全功能要求和安全保证要求两个方面,将信息安全产品分为五个等级.两者在安全防护能力的目标和要求上,是一致的.但是两者的安全等级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信息系统的等级,强调的是安全的最终结果,信息安全产品的等级,强调的是安全技术本身.达到了相应等级的信息安全产品,并不是都能够使用在相应等级的信息系统中.通过判断信息安全产品是否可信,在多大程度上可信,能够弥补产品技术等级的缺陷.

等级保护、信息安全产品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信息安全产品的可信

TP3(计算技术、计算机技术)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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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安全

1671-1122

31-1859/TN

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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