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旧医院会计制度差异的分析
新旧制度在适用范围上的适当调整
在制定新制度时,考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业务活动、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与一般医院的显著不同,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排除在《医院会计制度》适用范围之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予以规范。具体描述:“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会计制度》、制度差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金管理方式、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
F231.5(会计)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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