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5.02.03
论中国人权保障的四类规范及其相互关系
中国人权保障规范的主要形式可以根据规范制定主体分为执政党规范、法律规范、行政规范和社会规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法律规范正在成为人权保障的主导规范.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排除人权保障的其他规范形式,而是要建立法律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制约和联系机制,包括适时转化机制、实施监督机制、细化补充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
人权保障、法律规范、行政规范、社会规范、执政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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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国家法、宪法)
教育部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重大项目“市场经济初创时期各国人权发展道路比较研究”12JJD820021;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公共领域冲突管理体制研究”13AGL005
2015-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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