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107.2003.02.027
村级治理模式探讨
社会系统学派认为组织应由共同的目标、协作的意愿和信息联系三要素构成.村级组织机构的建立,应以农民诉求的利益为基础.农民诉求的利益可分为个人私利最大化和公共福利最大化两种,所以必须建立与农民诉求利益相适应的两套组织机构,即农会--谋求农民福利最大化的社团法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谋求农民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财团法人.借鉴台湾农会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经验,勾画出农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性质及其架构.
村级治理、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农会、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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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5.12(中国农业经济)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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