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11-4721.2014.06.009
生命意识与文艺创作
生命意识,是具有了意识活动能力的人类,对自我生命存在的感知与体悟,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对人的生命意义的关切与探寻.从性质上看,生命意识又可分为原初生命意识与文化生命意识两个层级,前者主要体现为生命体验,后者主要体现为生命思考、生命策略与生命关爱.生命意识是一位诗人、作家、艺术家得以成功的保障,是其作品魅力得以生成的重要原因.文艺作品境界的高下优劣,亦与创作主体投入的生命意识的程度与性质有关.创作者只有立足于自己的生命体验,又能以超越性的襟怀,以大生命意识的视野透视人性,观照人生,体察万物,才能创作出境界高超,具有强盛生命活力的作品.
创作主体、生命意识、文艺作品、艺术境界
I06;I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命存在与文学艺术”06BZW003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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