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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0511-4721.2010.03.006

五言律诗定型时间新考——以李父《次苏州》为例

引用
唐代的五言律诗定型时间尚存争议。《次苏州》是李父现存诗作写作年代最早的五言律诗。考察其声律特点之后进而发现,他的41首近体诗都完全符合格律,因此这一首诗就有了声律研究的不寻常的意义,可以推定五言律诗的声律形式在此之前已经确定。再将它与写作年代相当的其他诗人的作品加以联系,便形成了高宗朝后期至武则天朝前期大量的诗歌完全符合格律的连环论据。还可得知彼时的诗歌声律理论不仅对宫廷诗人有影响,而且已经扩展到京城之外,格律已经成为诗人群体共同遵循的固定格式,因而可以论定这一时段为五言律诗定型的时间,而不是迟至武则天朝后期。

李父、《次苏州》、五言律诗、群体之作、诗体定型

I207.22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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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4721

37-1101/C

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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