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11-4721.2007.02.005
论"吏民"的社会属性——原"吏民"之二
"吏民"一词虽然在中国古代长期存在和广泛使用,但涵义模糊,且并未引起学术界足够的注意,偶有论及者亦莫衷一是.实际上,"吏民"并非指庶民中有爵位的、富有的特定群体,也不是"吏户"与"民户"的合称."吏民"中的"吏"是与"长吏"相对应的"下吏",秦汉以降两者之间的界线呈逐步下移趋势.这些"下吏"来自于"民",又复归于"民",与普通农民共同组成中国古代皇权统治之基础--"吏民".从社会结构而言,他们是社会金字塔的底层;从国家政治统治来说,他们是地方政府管治的基本民众.
吏民、秦汉魏晋南北朝、社会结构、地方政府
K235(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7-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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