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11-4721.2006.05.020
亚里士多德公正德性的伦理类型——与Gerasimos Santas及Douglas B. Rasmussen and Douglas J. Den Uyl商榷
关于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德性,桑托斯认为公正德性为目的论伦理,道格拉斯认为他的伦理学为某种目的论伦理和义务论伦理,二者都否认其公正德性为德性伦理.这不符合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伦理类型,也不符合他阐述的公正德性本身.根据德性伦理的基本结构,公正德性应归属为德性伦理的范围,可以称之为德性功利主义.但公正德性又非仅仅是德性伦理,它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目的论伦理和义务论伦理.
亚里士多德、公正德性、德性伦理、目的论伦理、义务论伦理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05JC720028
2006-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6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