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兴奋剂违纪重大过错的认定——以莎拉波娃案为例
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庭认定俄罗斯著名运动员莎拉波娃的兴奋剂违纪行为并非故意,且不构成重大过错,将她的禁赛期由2年减缩到15个月.但该案的裁决存在若干问题.运动员在没有医药专业背景或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自行核对兴奋剂禁用清单存在重大风险.适用于马术案件的"委托理论"对其他体育项目内的兴奋剂案件并不合适,代理人的错误应当由运动员本人承担责任.运动员在兴奋剂检测时故意隐瞒自己的药物使用情况可能构成重大过错的证据之一.由于运动员有义务知悉禁用清单的内容,体育组织未能即时告知禁用清单新修订的情况并不能减轻运动员兴奋剂违纪的过错.违禁物质的代谢时间长可能会对判断运动员的过错程度产生影响.在认定运动员兴奋剂违纪的故意时,以客观主义的解释方法代替主观主义的解释方法,来分析运动员对兴奋剂违纪高风险的认知程度,更有利于打击兴奋剂违纪行为.
体育仲裁、兴奋剂、禁用清单、重大过失、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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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6ZDA225
2017-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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