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26X.2003.03.014
通信行政执法的复议监督(之三)
@@ 四、通信行政复议的程序
通信行政复议是通信行政机关裁决通信行政争议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是通信行政复议机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复议申请,依法对通信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经查明发现通信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时,有权撤销、变更该具体通信行政行为或确认该具体通信行政行为违法,这样使得违法或不当的具体通信行政行为在通信行政系统内部得到纠正,从而有利于促进并维护具体通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通信、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机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行为违法、合法性与合理性、利害关系人、行政争议、行政系统、活动、复议申请、护具、程序、撤销、裁决
D92;D9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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