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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325X.2015.02.012

大数据时代的被遗忘权

引用
被遗忘权体现了“遗忘”及“重新开始”的精神,是大数据时代的公民及社会不断前进和发展所必须的.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在其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明确规定了被遗忘权,我国也应制定一部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遗忘”和“重新开始”为指导确定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些通用原则,明确公民享有被遗忘权,并对被遗忘权的主体、客体、权利的内容、适用的条件、例外的情形及侵犯该权利所应受的处罚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大数据、被遗忘权、遗忘

G250(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16-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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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325X

23-1331/G2

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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