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生态责任的终极清算制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议步伐的加快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提出,政府生态责任的追究与落实已经成为政府实践和研究探讨的焦点.基于对当前政府生态责任理论研究的不足,提出政府生态责任清算的契约式路径,主张通过生态型责任政府的政治契约建构确保政府生态责任的有效追究与落实.同时,在生态型责任政府政治契约的“理念-制度-运行机制”一体化设计的思路指引下,将政府生态责任的终极清算方式,即官员罢免制的健全与完善作为政府生态责任有效清算的制度设计起点和突破口.
生态文明、政府生态责任、责任清算制、官员罢免制
D630.1(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研究”13CZZ004,项目负责人:徐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三重契约下的责任政府建构研究”GD12YZZ01,项目负责人:徐凌;国家留学基金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博士后访问学者项目201409945009,项目负责人:徐凌.
2016-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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