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12.2017.06.010
以金融资产抵债进行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例解
由于会计上金融资产多是以公允价值计量,而税收上是以历史成本计量(计税基础),导致对金融资产进行计量和以其进行债务重组时,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纳税调整;如果债务重组按规定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则需要进行更为复杂的调整,加上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往往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也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这就更增加了债务重组业务财税处理的难度.与纳税调整相对应,会计上则要增加确认和转回递延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文章以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依据,用案例形式,分析研究以金融资产抵债进行债务重组的财务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务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
F231(会计)
2017-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