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12.2015.16.002
集团成员企业与联营企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
现行会计准则对集团成员企业与联营企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抵销,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指引,致使财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此类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尽相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公允性.本文将结合实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分别从顺流交易与逆流交易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讨.
联营企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顺流交易、逆流交易
F275(企业经济)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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