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5812.2013.02.034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与会计核算政策之我见

引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扶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 第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第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会计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农业、销售、产品、生产者、进项税额、种子、种苗、农药、农膜、农机、免税、计算、化肥、国家

F2 ;F81

2013-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8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商业会计

1002-5812

11-1475/F

2013,(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