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12.2012.19.010
基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角度的提供劳务收入新解及财税处理
提供劳务收入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算类似于销售商品收入,但又有区别.提供劳务收入会涉及营业税,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公布和实施,其核算又会涉及增值税.本文从劳务的界定、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以不同的视角对提供劳务收入进行了新的诠释.
收入、提供劳务收入、会计处理、税务处理
F32;F81
2013-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