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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5812.2011.08.010

增值税转型下固定资产涉税的会计处理

引用
@@ 一、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新增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范围.按照专用发票七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人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若为接受投资或接受捐赠,则贷记"实收资本"、"营业外收入"科目.

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价值、涉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科目、会计处理、营业外收入、应交增值税、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税法规定、进项税额、实收资本、企业、接受捐赠、抵扣范围、贷记、支付、投资、税费

F27;F23

2011-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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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计

1002-5812

11-1475/F

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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