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12.2009.24.014
分期收款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纳税影响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5条规定:企业应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收款、销售商品、会计处理、议价、协议、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合同、价值确定、价款确定、购货方、性质、融资、递延
F23;F71
2010-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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