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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5812.2009.12.005

借款费用中一般借款资本化率的确认与计量

引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建造或生产过程中,如果占用了一般借款应将其相应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但如何计量应予以资本化的一般借款费用及其资本化率,准则的规定又较为原则,不易理解,本文就此作一探讨.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专门借款通常应当有明确的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并通常应当具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其使用受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限制.

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率、专门借款、化条件、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生产过程、用途、借款合同、合同限制、银行、易理、签订、款项、计量、果占

F27;F83

2010-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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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计

1002-5812

11-1475/F

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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