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摘要)
@@ 问:请介绍一下三个税收实施细则修订的基本情况?答:此次三个税收实施细则的修订,主要根据其上位法相关授权对内容作相应操作性规定,重点明确了增值税转型改革、混合销售行为、境内营业税应税劳务界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相关规定.同时,对三个税收实施细则的一些共性条款,包括销售和有偿转让的定义、外汇销售额的折算、价外费用的范围、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核价顺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作了统一和衔接.此外,按照准确、简练、统一、规范的原则,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财政部、国家、税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有关问题、记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小规模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税收、转型改革、正当理由、有偿转让、统一、基本情况
F2 ;K10
2010-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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