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85X.2014.01.006
被害人风险介入的犯罪论体系构建
被害人和行为人是多数刑事案件中必不可少的主体,现行的刑法理论往往只考虑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忽视被害人的作用.而在实践中被害人对于犯罪结果的影响有时超过了行为人的作用,尤其是风险的自愿介入对犯罪构成和刑事归责产生重要影响.通过被害人风险介入的犯罪论体系构建,力求赋予被害人正当化的根据,使其真正被纳入到犯罪评价中去,从而构建行为人、被害人和国家三元化的犯罪评价体系.
被害人、风险介入、犯罪形态、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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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2014-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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