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493.2007.09.050
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的探讨
@@ 随着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配套文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其中第8章第3节第2条规定:"危重记录系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1].但是规范中尚无统一具体的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的格式,仅有示例.我院从2003年开始一直使用这一格式的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缺陷.从2005年开始在原有的记录单基础上进行了改进,避免了以往护理病情记录的重复性、分散性、复杂性、回顾性和不及时性,经过一年多的使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且基本符合<病历规范>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要求,现报告如下.
危重病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理记录单、基本规范、现报告如下、住院期间、护理过程、格式、病历书写、重复性、医药局、卫生部、分散性、医嘱、文件、缺陷、配套、基础、护士、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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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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