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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环境污染控制法律制度评析

引用
浓度控制是我国目前主要的环境污染控制法律手段,但是其弊端较多,从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转变是当今世界污染控制的大势所趋,我国应在现行总量控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基础上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这一先进的环境经济法律制度.

浓度控制、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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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2003-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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