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556.2007.z1.148
美国、荷兰行政程序法开放式立法方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法学界和事务界对应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在具体制定中对很多问题仍然存在不少争议.本文通过介绍美国、荷兰行政程序法中的开放式立法方式,提出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典可以借鉴他国的做法,开创适合本国国情的开放式立法先例,从而更好的解决制定行政程序法典中的矛盾与争议.
开放式立法方式、行政程序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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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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