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之刑法保护——以环境利益为视角的审视
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观有被动滞后的弊端,而晚近生态中心主义法益观亦存在诸多无法回避的问题.在刑事领域应将环境利益扩充为保护法益,以求修正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观的固有缺陷,并由此拓宽环境资源刑事法律保护的新视野.
环境刑法、环境利益、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
D92;DF4
西南财经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基金"经济法域基础理论反思与重构--基于Mancur Olson系列模型的分析"课题阶段性成果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4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