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关于农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 营业税(1)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摘自国务院令”1993”第136号.(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2号)精神,对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等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2号)第三条的规定免征营业税.——摘自苏地税发”2001”72号通知.
国家、农业企业、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病虫害防治、征税问题、相关技术、土地出租、通知、税务、水生动物、培训业务、防治工作、单位、国务院、承包金、财政部、租金、水面、收入
F81;TP3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