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527.2008.03.022
论我国服务型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
构建服务型地方政府,必须首先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相对于中央政府"调控--服务型"的职能定位而言,地方政府职能的服务性更加突出,因此服务型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应是"公共服务型".具体体现为:服务型地方政府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市场运行的监管者、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资源环境的保护者、社会公平的保障者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
服务型中央政府、服务型地方政府、职能定位
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06年度河南大学科研基金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地方服务型政府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06ZDRW010
2008-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9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