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7.03.012
欧盟法执行程序双重保护之探讨
为了实现法律目的,欧盟在条约或案例中创设了两种自成一体又互补互助的执行程序—公力执行和私力执行.公力执行程序是以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法院的公力强制性为保障,自上而下地推动欧盟法在成员国的转化和适用,但这种方式在近年来的实践中产生了诸多弊端.而私力执行程序赋予了成员国国内法院一定的权力,激发公民的监督热情,从底层推动欧盟法落实,弥补了公力程序的不足,显示了自身的优势和发展潜力.这种发展的模式对于国际组织和国内分权设计的发展具有借鉴作用.
欧盟法、执行程序、双重保护、公力执行、私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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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7(法的理论(法学))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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