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8.05.015
从上海市叫停户外广告看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
2008年4月2 2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向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发出一份”紧急通知”,要求停止各类商业广告设置的审批,包括到期续批.文章结合这一叫停户外广告引发业界强烈反弹事件,着重论述了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及其具体运用,认为这一做法有悖于<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原则,有关政府部门制订城市市容规划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划时,应引入利益参与机制,确立信赖保护原则.并适当弥补相对人的损失.
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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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08-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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