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08.04.004
恢复性司法引入监狱行刑的可行性及设想
@@ 一、恢复性司法的丰富理论蕴涵为其引领监狱行刑开辟了适用空间
恢复性司法对于正义有自己的目标--恢复,恢复性正义不同于矫正正义,其不是强调以赔偿、强制履约、惩戒等方式予以刚性地矫正,而是指向蕴涵情感、情操、情面等的伦常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修复.它有两个核心价值:1.促进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与宽容、弥合耻辱以维护关系,稳定秩序.
恢复性司法、修复性司法、监狱行刑、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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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8.3(诉讼法)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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