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关于中国文化论述的再思考
本文针对韦伯的《中国的宗教:儒教和道教》一书中西文化比较研究中的得失提出了个人的一些管见,指出由于时代的局限,韦伯像他那个时代的大多数欧洲思想家一样具有"欧洲中心论"的思想倾向,这导致他在论述包括中国宗教在内的东方宗教时显露出极高的睿智和洞见,同时也含有许多曲解和误读。譬如,他判定道教是"纯粹的非理性",进而把包括儒释道三家学说在内的东方宗教界定为"神秘主义"类型,并与西方的"禁欲主义"宗教—文化类型对列成犄角之势,构成了韦伯视野中的东西方文化—历史比较研究的基本格局。文章认为韦伯对中国文化的这些见解既和他的比较研究的理想类型有关,也与他思想深处源于古希腊的理性哲学和中古希伯来的信仰意识所奠定的欧洲文化统一性具有深刻的联系。
天人合一、三教合流、神秘主义、道教再认识、欧洲中心论
B91(对宗教的分析和研究)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