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24X.2012.02.002
论知识保护的产权化路径
知识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为其提供保护的必要性无庸置疑,而对其保护却存在着不同的路径选择。市场化的机制较之非市场化的机制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两者相互补充,不能以前者否定和取消后者。由于知识产品具有抽象的有用性、人为的稀缺性、可予界定性等财产方面的特征,满足了主体对客体的可控度的要求,从而使知识的产权化得以实现。要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兼顾私权和公益的平衡。
知识、激励、产权化路径
D923.4(中国法律)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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